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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立身之本的第二张身份证!
作者:卜秋蓉 夏文婷  发布时间:2024-12-17 09:49:41 打印 字号: | |

“孩子欠债不还,当父母的心里就一直压着一块石头,账还了,心里就踏实了。万分感谢原告能在我儿子困难的时候提供帮助,也感谢法官为这件事情奔波。”前不久,如皋法院金融庭发生的一幕令人动容。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年,小郭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小陆借款8.7万元。借款后,小郭陆续还款5.7万元,尚欠3万元未还,多次催要无果后,2024年7月,小陆将小郭诉至如皋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相应利息。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金霁尝试联系小郭,却发现其电话始终关机,通过电子集约、邮递等送达方式均无法完成案件送达。通过多方打听,法官终于找到小郭的父亲老郭。得知案件情况后,老郭一边摇头一边叹息:“实不相瞒,我儿子做生意失败亏了钱,这几年也一直在外面打工,具体在哪里我们也不知道。”

不久,老郭给法官打来电话,“请法官核查一下欠款金额,金额属实的话,我愿意替儿子还债。儿子做生意亏损外出打工,我理解他的难处,但我担心有一天在网上看到儿子被法院发布成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让亲戚们看到很不光彩。这样吧,我们老两口想办法替儿子把欠的债还上。毕竟诚信是人的第二张身份证啊!”

得知老郭的想法后,小陆表示愿意放弃利息。次日,老郭将3万元现金带至法院,该起纠纷得以化解。

“在构建诚信社会的今天,希望每个人从自身做起,恪守诚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皋法院金融庭庭长章海涛如是说。


 
责任编辑:如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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