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皋市人民法院非诉讼服务分中心业务用楼零星改造
预算金额:260000元
最高限价:238000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如皋市人民法院非诉讼服务分中心业务用楼一层门厅及楼梯间改造,二层连廊窗户及移门安装,空调外机增加导流风管,公共区域照明布线及感应灯安装,二至三层纱窗安装。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响应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4.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 11 日至2024年11月14日。
地点:如皋市人民法院官网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如皋市人民法院官网,自行下载竞谈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人民法院9楼会议室
提醒:逾时,将拒绝接受。
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以及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否则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负。
五、评审时间、方法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地点: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七、保证金事宜
(一)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的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履约保函。
1.若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
2.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
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人民法院
地 址:如皋市惠政路666号
联系方式:1506275958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毅承
电 话: 15062759588
详情请见:
https://img.chinacourt.org/mup/uploadfile/2024/11/22/11/3ac4b8f79e0971e563152c129522a7d2.doc
工程量清单(安装):
https://img.chinacourt.org/mup/uploadfile/2024/11/15/09/122ee87cd1a41a25a16f52262351561b.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