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玮雅,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法官助理,第三季度辅助办案124件。作为法官助理,她深知不能仅仅满足于完成程序性、事务性工作,更要勤于钻研,学所以益才、利所以致刃,在审判团队中“当好最强辅助”“总结最优模板”“制定最佳计划”。
“喂,你好,这里是开发区法庭。关于你代理的XX经营部等三人分别与XX景观工程公司、李某某的买卖合同纠纷,因涉及的被告相同,是否同意将三个案件一并调解?”
近日,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法官助理施玮雅在对几起案件进行诉前保全的过程中,发现其中有三起买卖合同纠纷的被告均相同,且三个原告委托的代理人也为同一律师。三起案件若能一并调解,不仅能减轻当事人诉累,确保同案同判,也能节约司法资源。
带着这一想法,法官助理对案件进行了梳理,对比分析起诉事由后,掌握了三起案件基本情况:XX景观公司系一人有限公司,李某某是其唯一股东。2023年,为承包某小区绿化工程,李某某与经营建筑材料的三位原告联系,由他们为其提供所需的建筑材料,经结算后被告仍欠货款未给付,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送货单为证。为此,三原告将公司及李某某诉至法院。因这三起案件案情清晰、证据充足,且其中两起案件所涉标的并不大,法官助理遂将案件梳理结果向承办法官说明,并与代理人取得联系。
在征得三起案件的原、被告同意后,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庭前组织多方进行调解。通过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并从合作的长远角度出发,引导被告换位思考、诚信经营。经过释法说理及悉心疏导,最终促成多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同意将所欠款项分期履行,三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助理不仅是法官的得力助手,更是法官的后备军。开发区法庭通过压担子、明任务,充分调动法官助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增强了审判团队的凝聚力。”开发区法庭负责人陈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