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如皋公检法联合出台《关于完善打击拒执犯罪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南通市2024“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方案(“万事好通”3.0版),扎实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如皋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刚,如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明渠,如皋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海晏参加会签仪式。
《意见》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则,依法高效办理拒执犯罪案件,宽严相济打击拒执犯罪行为。《意见》列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十二种情形,并就公检法衔接过程中移交证据材料的范围和形式,以及公安机关立案和侦查、人民检察院批捕和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相关公诉和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流程等进一步细化,凝聚联动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打击拒执犯罪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益的重要抓手,也是助推诚信社会建设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公检法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常态信息共享,汇聚攻坚合力,共同推进《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震慑效果。
如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明渠表示,如皋法院将认真落实《实施意见》,不断健全“公诉+自诉”诉讼模式,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全面加快“强富美高”新如皋现代化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