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如皋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速录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所招聘的职位为劳务派遣制速录员,属于审判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2、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拟聘人员与如皋市星球物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3、从上岗之日起,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17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文字录入速度达到80字每分钟,准确率达95%。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担任劳务派遣制速录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在市政府批准的财政预算额度内划拨给如皋市星球物业有限公司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等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至2023年4月21日,上午08:30-11:30、下午2:30-5:00。(以实际接收时间为准)。
3、报名地点:如皋法院政治部506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达到3:1的开考比例。(凡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30%、30%。考试、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果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相关人员的政治表现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如皋星球物业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如皋法院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上述考试、体检等时间另行通知。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六、咨询电话
0513-87692211
七、监督电话
0513-87692228